(一)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对爆破网络检测仪器的规定
(二)导通表
(三)爆破线路电桥
第五节 爆炸材料的管理
一、 爆破材料的贮存
(一) 地面爆炸材料库的贮存
1、 地面爆药库的规定和要求
2、 地面爆破材料库的贮存
3、 地面爆破材料库供电照明和避雷
4、 地面爆破材料库的消防措施
5、 地面爆破材料库的保卫工作
(二)井下爆炸材料的贮存
1、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类型
2、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贮存量
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,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。
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。
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,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;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特超过400kg,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。
库房的发放炸药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,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。
3、 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对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关规定
(1)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布置要求
(2)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,不得渗漏水,并应采取防潮措施。
(三)爆破材料库的安全管理
1、煤矿爆炸材料的管理制度
2、爆炸材料库同库允许存放的品种规定
3、爆炸材料库内堆放的要求
4、爆炸材料与发放硐室的安全规定
5、爆炸材料库与发放硐室防止杂散电流及静电的规定
6、 爆炸材料库与发放硐室的通风
7、 爆炸材料库的安全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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